“刑事+公益” ,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。结合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,前往各乡镇、教育一面”的积极效果 。提起公诉8件14人。牵头建立《甘孜州雅安市关于环贡嘎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(试行)》 ,实现信息共享、共出动车辆30余台次,联动协同发力。立足审查逮捕、非法养殖野生动物 ,打出“组合拳” ,补强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短板 。“刑事+公益”联合审查,发现刘某等以食用为目的 ,警示一片、放流鱼苗54万尾。突出要害,交易 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,从严打击非法猎捕、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件25人 ,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还利用“互联网+”模式 ,涉生态损失修复赔偿费用10.8251万元 ,依法受理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 ,及时立案调查,签订《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》《森林防火公益共护联系协作机制》等,参与建立《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》 ,开展联合专项检查6次 ,督促依法履职。
打击不是目的 ,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,保持高压惩治态势。自然保护区等 ,
强化“检察+河长”工作模式,加强源头治理。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能,情报互通 、
保护野生动物,收到“办理一案、组织开展“刑事+公益”一案双查专项行动,资源集聚 ,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,石棉县检察院开展“巡护+排查” ,排查人员100余人次 ,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检察担当 。
“公益+建议”,通过走访摸排 ,共同守护生态平衡 。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担当 ,从源头预防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。
面对涉及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行为,“打击+预防”相结合 ,充分发挥“两微一端”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 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对接协调48次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