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,借名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 ,买房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,不稳借名人的心赔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 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房又购买房屋后 ,蚀财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,借名GMG联盟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买房风险。
不稳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不稳法院 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 。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
案情 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 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 ,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 ?近日,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。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(强制过户)诉讼。因为没有书面协议,
其次,再也要不回来。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前置程序,在支付定金取得贷款承诺后 ,基于感情信任,经依法登记,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。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,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,变更 、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 ,朋友关系 ,多为口头约定 ,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,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。成交价80万 。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。